听案45|商业诋毁中误导性信息的怎么认定?本案例来自微信公号宇法同行原创案例45,由赵宇律师团队承办案情简介:原告:A公司被告:B公司诉讼代理人:赵宇律师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津01民初431号判决结果: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赵宇律师代理被告方参与全程诉讼,最终取得胜诉,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1、“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被审单位有意无意的阻碍了审计程序的进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就是注册会计师工作范围受限制,无法对财务报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只能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了。《审计报告》,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简介: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产品。
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从而履行业务约定的责任。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鉴证作用: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不同于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是以超然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
2、注册会计师总目标是什么意思注册会计师总体目标,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并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总目标的实现由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与财务报表项目认定层次的具体目标组成。其中,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审计环境为基础,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的正确性、公允性、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3、注册会计师总目标什么意思注册会计师总目标是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公允性、有效性、一贯性进行评价和审查,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独立审计的总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审计总目标的确定以审计环境为基础,并随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审计环境变化,审计可以划分为详细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三个阶段,不同的审计发展阶段的审计总目标内涵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