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方案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中,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显示,取消发行公告在报刊披露的要求,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自主权。有业界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网上披露可能在未来占主导,此外,管理办法还优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对原过细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精简,主要保留信息披露的原则性要求和发行过程中必要的公告内容,而具体操作性要求由证券交易所规定。
1、什么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为什么要进行内控信息披露?美国COSO的界定:内部控制是一个受到董事会、管理者和其他人士影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为以下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经营效率和效果(Effectivenessandefficiencyofoperations)、财务报告的可靠性(Reliabilityoffinancialreporting)和遵守法律和条例(Compliancewithapplicablelawsandregulations)。
内部控制由五个要素组成:(1)控制环境(ControlEnvironment):确定组织内内部控制意识(controlconsciousness)的基调(tone),是其他要素的基础,包括:人的能力、诚实和道德价值观;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权力和责任分配方式及人员组织和发展方式;董事会对关注和指导。
2、什么是信息披露法律分析: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证券主管部门管理规章及证券交易场所等自律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一定方式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与证券有关的信息的行为。信息披露的内容有:首次信息披露(如: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重大事件临时报告。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